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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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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辦業務彙總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26
  • 資料點閱次數:682
民眾申辦業務彙總表
服務項目 申辦方式 應備文件 申請時效

返家奔喪

臨櫃:本監正門單一窗口
郵寄:本監地址
電話:06-5783498#157
傳真:06-5783474

足資證明收容人與死者關係之戶政或其他相關文件、死亡證明、訃聞、申請書保證書

戒護返家奔喪日期,因戒護安全顧慮不事先告知。

返家探視

臨櫃:本監正門單一窗口
郵寄:本監地址
電話:06-5783498#157
傳真:06-5783474

足資證明收容人與探視對象之戶政或其他相關文件、病危:診斷證明書及最近3日內病危通知書或其他足資證明病危之文件;特殊事故:診斷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重大傷害之文件及足資證明探視對象遭受災害防救法第2條第1款所列災害之文件、申請書保證書

須陳報矯正署核准後辦理(戒護返家日期,因戒護安全顧慮不事先告知)。

補發出監證明

臨櫃:本監正門單一窗口
郵寄:本監地址
電話:06-5783498#157
傳真:06-5783474
網路:非憑證申辦系統、憑證申辦系統、MyData

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表

辦公日可立即辦理交件。

申請在監證明

臨櫃:本監正門單一窗口
郵寄:本監地址
其他:利用接見、寫信方式向收容人提出
網路:憑證申辦系統

申請表

接獲收容人家屬申請收容人在監證明之表格或資訊後,將轉交收容人,由收容人決定是否向機關提出報告,機關將視收容人提出之報告開具在監證明,並交由收容人以郵寄方式寄回。

保管金、保管物品或勞作金領取

臨櫃:本監正門單一窗口
郵寄:本監地址
網路:非憑證申辦系統、憑證申辦系統

1.     收容人申請報告單、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他人申請代領:申請表(DOCXPDFODT)、委託書(DOCXPDFODT)、身分證明文件。

辦公日可立即辦理交件。

檔案開放應用

臨櫃:本監正門單一窗口

檔案應用申請書、委任書、身分證明文件

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審核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附註核准應用檔案之方式、時間及處所。

醫療費用繳納

臨櫃:本監正門單一窗口
電話:06-5784316

身分證明文件

先與衛生科承辦人員電話約定辦理日期及時間後,即可辦理。

開放參觀

臨櫃:單一窗口
郵寄:本監地址
網路:非憑證申辦系統

參訪申請公文或申請表(DOCXPDFODT)、參訪名單

6個工作日內回覆

民眾建言與申請

郵寄:本監地址
網路:首長信箱

承辦科室於7個工作日內回復。

勞務承攬申請

臨櫃:本監作業科
郵寄:本監地址
電話:06-5782401
傳真:06-5784433

1.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勞務承攬申請表(DOCXPDFODT)。
2.     檢附工廠、公司登記證明或法人團體開業證照影本1份,並加印公司章、負責人印章。

若人力供應情況允許,即可安排外僱工出工時間。請注意,此項為非申請即能出工之情況。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家屬遠距接見服務

臨櫃:本監接見室
傳真:06-5782407
電話:06-5783498轉192或197
網路: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

1.     「請求接見者使用通訊設備接見申請單」(DOCXPDFODT)。
2.     證明符合接見適用對象相關文件。

辦公日可立即回應辦理情形。

家屬預約接見服務

臨櫃:本監接見室
網路: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

請參閱網頁規定

請於接見日兩週前預約

家屬現場接見服務

臨櫃:本監接見室

請參閱網頁規定

辦公日可立即回應辦理情形。

家屬行動接見服務

至「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申辦

請參閱網頁規定

請於接見日前2日下午15時前,上網預約完成 (首次申辦者,建請於兩週前預約)

家屬送入金錢

臨櫃:本監接見室
郵寄:採掛號方式寄入

請參閱網頁規定

臨櫃可立即回應辦理情形, 郵寄後一星期可來電本監確認。

家屬送入飲食

臨櫃:本監接見室

請參閱網頁規定

辦公日可立即回應辦理情形。

家屬送入必需物品

臨櫃:本監接見室(眼鏡、書籍)
郵寄:以包裹方式寄入

請參閱網頁規定

臨櫃可立即回應辦理情形, 郵寄後一星期可來電本監確認。

自營商品販售業務

自行取貨:逕行至本監作業科辦理。
傳真:06-5784433
電話:06-5782401
網路:自營產品展售商城
LINE ID:5782401

辦公日可立即辦理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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