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承攬作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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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業目的:訓練收容人謀生技能、養成勤勞習慣及陶冶身心,協助其出監後,可從事正當職業,不再犯罪。使其需要接受各種教育和職業培訓,俾使其於出獄後能夠融入社會。
二、與本監合作優點:
- 由本監派駐現場管理人員。
- 作業人力穩定充足。
- 生產管理紀律嚴格。
- 工作效率高。
- 產品品質好。
三、承攬流程:
- 廠商申請。
- 本監人力評估。
- 派員檢視廠商現場工作環境、及生產作業項目,是否符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情形。
- 廠商填具勞務承攬申請表,如下附件。
- 資格審查:審查申請廠商之經營狀況。
- 簽訂契約:若僱用期間達一月以上者,就雙方協議內容,簽定委託加工契約書,一月以下短期僱工則採先行預收作業款項,作為保證金後再行派工。
- 安排出工。
四、申請專線:(06)578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