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回首頁

:::

歷史沿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3
  • 資料點閱次數:25039

本監歷史沿革

本監行政區為疏解人犯暨發揮開放式矯治處遇精神,法務部於民國73年9月20日核定本監為「台灣台南監獄山上外役分監」,嗣經法務部報奉行政院核定本監於74年7月1日正式成立,訂名為「臺灣明德外役監獄」,民國100年1月1日配合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機關改隸,爰修正機關全銜為「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址設臺南市山上區玉峰里明德山莊1號現土地面積為260.9629公頃,此處原為山坡地保育區,於73年4月,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當時此地雖荒廢雜草叢生,惟環境清幽、景色宜人,且頗具開發價值,經本監全體同仁暨收容人多年來的辛苦規劃經營,其規模已具。本監奉核定收容人461名,收容對象為遴選各監符合「外役監條例」之收容人。

  無圍牆的外役監獄受刑人享有比一般監獄服刑者較優渥處遇;特別是「縮短刑期」、「與眷屬同住」與「返家探視」,暨其他各項人性化處遇等措施,除對囚情穩定有莫大助益外,更可激勵受刑人自尊心之原則下,促其早日適應自由社會,達到刑期無刑之目的。緣此,本監屬開放式矯正處遇機構,極富「人性化」的「教育刑」,「多元化」處遇,扮演著收容人回歸社會前,類似「中途之家」的角色;「外僱工」及「自主監外作業」收容人安排每日至外界社會之「工廠」上下班,留在監內山區參與開墾農作生產,與大自然環境結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且有專屬收容人之餐廳,為八人一桌,依法定給養標準,適時調製,按時供餐。寢室大通鋪之臥房,夜間可於文康中心觀賞大型電視、下棋、閱讀書報。本監依法令辦理收容人與家屬及朋友接見,強化家庭支持。

本監風景收容人於此無圍牆的監獄生活,毫無「囹圄之身」的感覺,容易養成「 自治」、「自律」與「自重」的人格與習性,早在1955年9月於荷蘭海牙舉行的聯合國第一屆預防犯罪暨罪犯處遇會議,就把「開放式刑罰機構」的外役監獄列為專題討論併成立決議案,確立這個制度,如無圍牆、無栓鎖、無鐵柵、無武裝或其他特別戒護人員等。此制以受刑人之自我管理及對群體生活之責任本監花園為基礎,鼓勵受刑人珍 惜所獲之自由,而不流於濫用,是開放式執行機構與他種刑事執行機構相異之處。觀此,可窺我國獄政之進步。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