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回首頁

:::

遠距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2
  • 資料點閱次數:257

※家屬使用通訊設備接見申請單(DOCX檔)(ODT檔)

說明:

一、申請接見日期,以星期一至星期五之上班日為限。第六時段為14:00~14:30;第七時段為14:30~15:00;第八時段為15:00~15:30;第九時段為15:30~16:00;第十時段為16:00~16:30。

二、接見時段之安排儘可能依申請人之時段為之,惟若該時段已被預約,將由收容人所在機關另作安排。請申請人務必依核准之時段,前往申請就近辦理接見之機關辦理登記。

三、申請人請詳細填寫深色欄位部分,其餘欄位由收容人所在機關審查及製作通話紀錄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