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5月份起本監調整收容人與眷券同住辦理相關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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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14年5月份起本監調整與眷同住辦理相關事宜。
依據: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辦法及本監第8次監務會議核定。
公告事項:
一、每月辦理次數調整為2梯次,並以返家探視同梯次辦理為主
二、修正與眷同住注意事項(如附件)。
(一)修正第三項:每梯次限8人申請,每人雙人床房間1間。
(二)修正第四項:申請與眷同住優先順序。
(三)增列第十一項(原第十一項改為第十二項):申請與眷同住日期不得與申請返家探視日期為同一梯次,如為同一梯次取消申請資格。
三、經參酌各外役監申請與眷同住收費標準,收取清潔費每日100元(即週五17:00入住至週六10:00退房為一日,收清潔費100元,如週五17:00入住至週日10:00退房為二日,收清潔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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