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農曆春節期間接見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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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15年(2月14日至2月22日)農曆春節期間,訂於(2月16日星期一、除夕)、(2月19日星期四,初三)、(2月22日星期日,初六)辦理接見,2月15日星期日暫停辦理外雇工接見。
依據:法務部矯正署115年1月13日法矯署安字第11404016690號函。
公告事項:
一、 接見梯次及時間:(2月16日星期一、除夕)、(2月19日星期四,初三)、(2月22日星期日,初六),均自08時20分開始受理登記。
(一)第一梯次:09時00分至09時30分(截止登記時間08時40分)。
(二)第二梯次:09時40分至10時10分(截止登記時間09時20分)。
(三)第三梯次:10時20分至10時50分(截止登記時間10時00分)。
(四)第四梯次:11時00分至11時30分(截止登記時間10時40分)。
(五)最後登記時間為10時40分,截止時間前完成登記之收容人親友,皆受理辦理接見,接見次數依該收容人累進處遇級別之規定辦理。
二、2月15日星期日暫停辦理外雇工接見。
三、旨揭期間寄送財務依現行外界對受刑人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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