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監方姓受刑人返家探視未歸脫逃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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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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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監方姓受刑人返家探視未歸脫逃一事,說明如下:
方姓受刑人係依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核准於113年5月11日11時00分返家探視,其應於同年5月13日13時00分返監執行,惟其未依時間回監,涉及返家探視未歸脫逃,本監立即由典獄長召集相關科室成立緊急應變處理小組。本監除持續聯絡其家屬,請家屬協助規勸方姓受刑人儘速回監外,本監亦立即通報法務部矯正署,聯繫臺中市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中心通報協尋,並以獄政系統將方姓受刑人脫逃一案交換至警政資訊系統(M-Police),以提供全國員警查詢脫逃事件。另以公文函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其脫逃罪嫌,並請求檢方發布通緝方姓受刑人等事宜。
經查方姓受刑人係觸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判9年9月,於109年10月間入矯正機關執行,於111年12月間依外役監條例遴選規定移入本監執行,在監期間曾有2次返家探視紀錄,本次為第3次許可其返家(臺中市)探視。本監將持續協尋並配合檢警追緝需要,提供相關資訊全力配合緝捕事宜。另,本監後續將檢討此個案脫逃事件,釐清脫逃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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