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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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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有關作業業務之「您問我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3
  • 資料點閱次數:2320

下載作業業務『您問我答』項目(pdf檔案)

一、問:申請雇用外役監獄受刑人之作業流程為何?
答:
廠商以電話或親自到監申請外役雇工,由作業科會戒護科實際到廠商作業場所瞭解作業概況與評估戒護安全,再安排廠商蒞監出席本監評價委員會,經雙方協議簽署外役雇工契約書,繳納出工保證金後即可出工。

二、問:如何申請與明德外役監獄合作辦理加工作業?

答:
廠商填寫申請書並蒞監實地瞭解作業之所需場所規模、設備及作業人數,經本監評價委員會與廠商就加工成品之單價逐項議價後,即可辦理委託加工契約書,派員出工作業。

三、問:如何與明德外役監獄合作開發土地或投資設置工廠?

答:
本監歡迎有意協助收容人作業規劃與技能訓練之廠商,蒞監勘察本監現有可使用之土地與廠舍,在不影響收容人戒護安全之前提下,由廠商規劃所需作業廠房相關設施、提供機具設備、並提作業生產企劃書,本監提供收容人力參與作業,作業報酬經雙方議價協議後簽訂契約書,陳報法務部核准後辦理。

四、問:如何洽購明德外役監獄飼養之跑山雞?

答:
本監網站首頁有訂購單下載,可傳真或來電洽購,電話:06-5782401、傳真:06-5784433。

五、問:如何訂購明德外役監獄生產之芒果?

答:
本監芒果採收後,可逕洽本科(06)5782401訂購。

六、問:受刑人服刑期間參與作業能否領取薪水?

答:
依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參與作業可以發給勞作金,本監外役作業工資為每人每日新台幣667元,依法分配後每人平均所得約為新台幣300元左右。

七、問:受刑人作業所得的工資如何分配?

答:
依監獄行刑法及外役監條例規定:作業收入減作業支出後,提盈餘二分之一為受刑人勞作金,勞作金提四分之一為被害人補償金。而年度作業賸餘依法定分配比率提撥受刑人飲食補助費、改善受刑人生活內部設施金、辦理技能訓練費用、工作獎勵金及成立監所作業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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