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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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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相關處遇互異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5
  • 資料點閱次數:1011

為了讓各位收容人家屬,鼓勵彼在監服刑期間,安份守已,並珍惜能夠受遴選到外役監獄執行,機會難得,茲介紹本監較一般監獄優渥條件如下:

  1. 戒護方面﹔
    • 舍房型態:採多人舍房之大通舖,空間開闊,採光、通風良好每人皆有一固定床舖。
    • 生活管理:無圍牆限制,採開放性之低度管理方式;白天於監內或外僱工廠作業,夜間在文康室看電視、運動、自由閱讀書報等。
  2. 教化方面﹔
    • 教育時間:日間及夜間均排有書法班、二胡班等教育活動。
    • 輔導方式:因收容人白天工作,各項集體輔導暨宗教教誨或文康活動,日間及夜間皆會舉行。
    • 設有收容人教育及文康休閒影音播放硬體設施(如卡拉OK、電視暨定期播放影片欣賞等)
  3. 作業方面﹔
    • 作業時間應斟酌教化、數量、作業之種類、設備之狀況及其他情形定之,每日不得逾八小時。但有特殊情形,得將作業時間延長之,延長之作業時間連同正常作業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時。
    • 收容人勞作金分配情形: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稱作業賸餘,分配如下:
      • 提百分之六十充勞作金。
      • 提百分之十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 提百分之十充受刑人飲食補助費用。
      • 其餘充受刑人職業訓練、改善生活設施及照顧受刑人與其家屬之補助費用。
      • 如有賸餘,撥充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循環應用。
    • 作業型態:作業以戶外農牧或外雇工為主,受刑人作業依其性質得採編組作業,各組人數依實際需要定之。
  4. 衛生醫療與疾病防治﹔
    • 衛生醫療
      • 受傷或罹患疾病之受刑人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醫療服務或經監獄委請之醫師醫治(配合受刑人作息,提供夜間及假日門診),有醫療急迫情形,或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監獄得戒送醫 療機構或病監醫 治,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戒送醫療機構醫治之醫療及交通費用,由受刑人自行負擔。仍不能或無法為適當之醫治者,監獄得報請監督機關參酌醫囑後核准保外醫治;其有 緊急情形時,監獄得先行准予保外醫治,再報請監督機關備查。保外醫治期間,不算入刑期。
      • 營造優質、健康、安全之收容環境,鼓勵受刑人養成每天規律運動的習慣,並提供受刑人「自我健康管理護照」,推動受刑人自主健康管理能力及藥品自主管理,以促進受刑人身心健康及生活品質提升。
    • 疾病防治
      1. 愛滋病防治
        • 愛滋病、梅毒血液篩檢,新收受刑人於入監1個月內及每年1次全監受刑人辦理篩檢;另為推動愛滋病防治,辦理衛教宣導,促使受刑人了解愛滋病之傳染途經及預防傳染措施之相關知識。
      2. 肺結核防治
        • 胸部X光檢查,新收受刑人於入監1個月內及每年1次全監受刑人進行胸部X光篩檢。
      3. 慢性病受刑人列冊追蹤
        • 罹患慢性病之受刑人列冊追蹤及適時衛教宣導,並衛教自主持續看診、服藥,以避免斷藥情形。
      4. 傳染性疾病疫苗預防接種
        • 為預防受刑人群聚感染,規劃施打傳染性疾病疫苗,以避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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