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監自111年1月起「恢復辦理每月第1個星期日假日接見」等相關防疫管控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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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 每月第1個星期日假日接見,依該收容人累進處遇級別次數辦理。
- 接見對象:限家屬及親屬,含同居人。
其餘接見管制措施賡續辦理,如下說明:
(1)接見過程中,接見人與收容人仍以隔窗或透明隔板區隔。
(2)隔離專區之收容人,仍以使用通訊設備之方式辦理接見。
(3)本監將視後續疫情之發展,滾動式調整各項防疫施。如疫情趨嚴,將另行公告停止辦理日期。
(4)民眾親臨機關申辦接見、送入財物等事項時,應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實聯制、量體溫、禁 止飲食等防疫措施,並務必依循本監之動線規劃,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